
生平简介
沈扶,生卒年不详,北宋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是北宋时期一位重要的官员,尤其在财政和地方治理方面贡献突出。
他曾担任国子监博士,后历任地方要职,如通判、知明州、知苏州等。在嘉祐年间(1056-1063),沈扶曾在中央担任尚书省户部金部司员外郎,主管铸币事务,展现了其在财政领域的专业能力。
沈扶的仕途生涯反映了北宋时期官员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流转,为国家治理贡献力量的典型路径。他的家族与多位知名人士联姻,如其妻子为翟希言之女,两位女婿分别为蒋之奇和王子韶,显示了其家族在当时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生于钱塘(今浙江杭州)
沈扶出生于北宋时期的钱塘(今浙江杭州),具体生卒年份不详。其家族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
早年仕途:任国子监博士、尚书省吏部司勋司员外郎
沈扶早年步入仕途,曾担任国子监博士,负责教育和学术事务。后又任尚书省吏部司勋司员外郎,参与朝廷人事管理。
主管铸币事务:任尚书省户部金部司员外郎
在嘉祐年间,沈扶担任尚书省户部金部司员外郎,主管国家铸币事务。这一职位的重要性,体现了他在财政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朝廷对他的信任。
妻子翟氏去世
沈扶的妻子翟氏于1066年去世,享年57岁。翟氏是著名官员翟希言之女,其墓志铭由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撰写。
任知明州(今浙江宁波)
此期间,沈扶被任命为明州(今浙江宁波)知州,负责地方行政、司法和军事事务,对当地的治理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任知苏州(今江苏苏州)
在担任明州知州的同时或之后,沈扶又被调任为苏州知州。苏州作为江南重镇,其治理对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至关重要,沈扶在此期间展现了其卓越的行政能力。
任通判等职
沈扶在仕途中还曾担任通判等地方要职,协助知州处理政务,积累了丰富的地方治理经验。
主要任职与贡献
对北宋国家治理的贡献
财政管理专长
沈扶曾担任尚书省户部金部司员外郎,主管国家铸币事务。这一经历表明他在财政管理方面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对维护北宋的货币稳定和经济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地方治理经验
他先后担任明州和苏州知州,这些都是北宋重要的州府。在任期间,沈扶积极推行地方行政,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展现了其卓越的行政和治理才能。
中央与地方兼顾
沈扶的仕途轨迹涵盖了中央官职和地方要职,体现了北宋时期官员在不同层级之间流转的特点。他将中央的政策精神与地方实际相结合,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贡献了力量。
社会关系
家族与联姻
姓名 | 关系 | 备注 |
---|---|---|
沈同 | 父亲 | |
翟希言 | 岳父 | |
翟氏 | 妻子 | 翟希言之女,1066年去世,享年57岁。其墓志铭由王安石撰写。 |
沈迈 | 子 | |
沈遘 | 长子 | |
沈辽 | 三子 | |
蒋之奇 | 女婿 | |
王子韶 | 女婿 | |
王安石 | 友人/撰墓志铭者 | 为沈扶妻子翟氏撰写墓志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