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骧

1033-1105 | 北宋官员 · 文学家

韦骧肖像
韦骧(画像暂缺,此为示例)

生平简介

韦骧(1033年—1105年),字子骏,又名韦让,北宋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他生于北宋明道二年,卒于崇宁四年,享年七十三岁。

韦骧于1053年进士及第,自此步入仕途,开启了他七十余载的为官生涯。他历任地方与中央多项职务,包括寿昌县尉、兴国军司理参军、武义县令、萍乡知县、海门知县等地方官职,积累了丰富的治理经验。在中央,他曾任尚书省礼部主客司的官员。

韦骧在晚年官至左朝议大夫,并曾提举杭州洞霄宫。他不仅是一位勤勉的官员,更是一位有成就的文学家,著有《钱塘集》二十卷和《赋》二十卷,其作品反映了北宋时期的社会风貌和士人情怀。

代表著作
  • 《钱塘集》(二十卷)
  • 《赋》(二十卷)
主要官职
  • 左朝议大夫
  • 夔州路提点刑狱公事
  • 知明州军州事
  • 福建路转运判官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1033年 (北宋 明道二年)

出生于钱塘

韦骧出生于北宋钱塘(今浙江杭州),自幼接受良好教育。

1053年

进士及第

通过科举考试,进士及第,正式踏入仕途。

年份不详

初入仕途,地方任职

先后担任寿昌县尉、兴国军司理参军、武义县令、萍乡知县、海门知县等地方官职,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

年份不详

中央与地方要职

曾任尚书省礼部主客司官员,后担任福建路转运判官,负责一路漕运和财政事务。

1095年 - 1098年

任夔州路提点刑狱公事

在夔州路(今四川东部及重庆一带)负责一路刑狱、司法监察事务,维护地方治安与法纪。

1098年之后

知明州军州事

担任明州(今浙江宁波)的最高行政长官,治理一方军政民生。

年份不详

官至左朝议大夫,提举宫观

官阶升至左朝议大夫,并曾提举杭州洞霄宫,安享晚年。

1105年 (北宋 崇宁四年)

逝世

韦骧于北宋崇宁四年逝世,享年七十三岁。

主要官职与贡献

对北宋社会的影响

科举入仕

1053年进士及第,通过正途进入仕途,为北宋王朝选拔人才,开启了其为国效力的生涯。

地方治理

历任寿昌县尉、武义县令、萍乡知县、海门知县等职,在地方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百姓服务,促进地方发展。

司法与财政

担任夔州路提点刑狱公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任福建路转运判官,负责一路财政漕运,保障国家经济运转。

文学创作

著有《钱塘集》二十卷和《赋》二十卷,其文学作品是研究北宋文学和历史的重要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和艺术价值。

社会关系

韦骧的亲友与重要交往

家族成员

姓名 关系 备注
韦杲 父亲
石秀之 岳父
胡氏 岳母 石秀之之妻
韦寿隆 长子
韦寿卿 四子
韦寿成 五子
石师圣 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