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滋

生卒年不详 | 北宋循吏 · 地方治理者

刘滋肖像
刘滋(画像暂缺,此为示例)

生平简介

刘滋,字润之,北宋时期福建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是宋代一位以清廉正直、勤政爱民著称的杰出循吏。

景德二年(1005年)进士及第,从此步入仕途。他先后担任多地知州,包括漳州、南剑州和婺州等地,在任期间,他体恤民情,兴利除弊,深受百姓爱戴。刘滋的为官之道,体现了宋代士大夫“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崇高理想,为地方治理树立了典范。

他最终官至卿,是北宋中期重要的官僚之一。刘滋以其卓越的行政能力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宋代官场留下了清正廉洁的良好声誉。

为官特点
  • 清廉正直,不畏权贵
  • 勤政爱民,体恤民情
  • 注重实效,兴利除弊
主要贡献
  • 地方治理卓有成效
  • 安定民生,发展经济
  • 树立清官典范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生卒年不详

出生于福建崇安

刘滋,字润之,北宋时期福建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具体生卒年份不详,但其活动时期主要集中在北宋中期。

景德二年 (1005年)

进士及第

通过科举考试,获得进士功名,正式步入仕途,为他日后的政治生涯奠定了基础。

1017年-1019年

任漳州知州

首次担任地方主官,治理漳州(今福建漳州),期间可能兼任尚书省工部屯田司员外郎等职,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经验。

1027年-1029年

任南剑州知州

调任南剑州(今福建南平),继续发挥其治理才能,为当地百姓谋福祉。

1034年-1035年

任婺州知州

担任婺州(今浙江金华)知州,期间可能兼任尚书省刑部都官司郎中等职,其治理能力和清廉作风广受赞誉。

具体年份不详

任职中央及官至卿

在地方任职之外,刘滋也曾担任中央官职,如秘书省校书郎、尚书省兵部职方司郎中等。最终官至卿,位列高官,体现了其在北宋官场的地位和影响力。

主要贡献

对北宋社会的重要影响

地方治理典范

刘滋在担任漳州、南剑州、婺州等地知州期间,政绩卓著。他深入民间,体察民情,积极推行有利于农业生产和民生改善的政策,有效维护了地方社会稳定。

清廉正直的官风

刘滋以其清正廉洁的品格和正直无私的作风,赢得了百姓的广泛赞誉和同僚的尊敬。他严于律己,不徇私情,是宋代循吏的杰出代表,为后世树立了清官的榜样。

促进地方发展

在各地任职期间,刘滋不仅注重社会安定,也积极推动地方经济文化发展。他兴修水利,鼓励农桑,为地方的繁荣和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社会关系

家族成员信息

姓名 关系 备注
刘煦
刘元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