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纯臣

北宋官员 · 虞城人

王纯臣肖像
王纯臣(画像暂缺,此为示例)

生平简介

王纯臣,北宋时期虞城(今河南虞城县)人,生卒年不详。他出身官宦世家,是宋代重要的文官。

王纯臣在北宋官场历任要职,包括掌管国家财政的三司判官、负责礼乐祭祀的太常寺博士,以及地方行政长官知州等。他曾先后出任泰州、华州等地知州,为地方治理和民生发展做出了贡献。

其为官期间,与著名文学家宋祁亦有书信往来,可见其在士大夫阶层中的地位。王纯臣的仕途生涯,反映了北宋时期文官治国的特点,他在不同岗位上履行职责,是宋代官僚体系中的一员重要人物。

主要官职
  • 三司判官
  • 太常寺博士
  • 尚书省礼部祠部司员外郎
  • 扬州通判
  • 泰州知州 (1055-1057)
  • 华州知州 (1057-1059)
  • 亳州知州
社会地位
  • 北宋重要文官
  • 出身官宦世家
  • 与著名文学家宋祁有往来

人生轨迹

重要任职时间线

不详

初入仕途

王纯臣具体生卒年及初入仕途时间待考,但其家族背景深厚,为他步入仕途奠定了基础。

不详

京官任职

曾任三司判官,参与国家财政管理;担任太常寺博士、尚书省礼部祠部司员外郎,负责礼乐、祭祀及文化教育相关事务。

不详

任扬州通判、亳州知州

先后外放任扬州通判(地方副长官)和亳州知州(地方长官),开始其地方行政管理生涯。

1055年-1057年

任泰州知州

出任泰州(今江苏泰州)知州,负责一方政务,维护地方安定,促进民生发展。

1057年-1059年

任华州知州

调任华州(今陕西华县)知州,继续在地方发挥其治理才能。

为官成就

对北宋的贡献

地方治理

在泰州、华州、亳州等地担任知州期间,致力于地方行政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了一方百姓的安居乐业。

礼制文化

担任太常寺博士、礼部员外郎等职,参与国家礼乐制度的维护与修订,对宋代文化礼仪的传承和发展有所贡献。

财政管理

曾任三司判官,参与国家财政事务,协助管理国家收支,确保了北宋朝廷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公共开支的落实。

社会关系

家族与交游

亲属关系

姓名 关系 备注
王渎 父亲
王尧臣 兄长

社会交游

  • 宋祁: 北宋著名文学家、史学家,与王纯臣有书信往来,如《上省判王纯臣学士书》、《王省判学士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