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平简介
钱宏祖(字伯任),南宋时期重要官员,其生卒年不详,但其仕途生涯贯穿南宋中后期,在地方治理和司法领域均有显著作为。
钱宏祖曾担任多地知府,如绍兴府和静江府,并出任广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负责地方司法监察。他还曾被任命为两浙东路安抚使,显示其在军事和民政方面的重要地位。
他的官场生涯并非一帆风顺,也曾卷入政治风波,例如对官员方琢的弹劾事件,反映了当时复杂的官场生态。钱宏祖的经历是研究南宋地方行政和司法制度的重要案例。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1206年
出任绍兴府知府
钱宏祖于开禧二年(1206年)出任绍兴府知府兼军府事。绍兴府作为两浙路的重要州府,其治理对地方稳定至关重要。
1225年-1227年
调任静江府知府
宝庆元年(1225年)至宝庆三年(1227年)间,钱宏祖调任静江府知府兼军府事。静江府地处广南西路,是西南边陲重镇。
约1227年
兼任广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
在担任静江府知府期间,钱宏祖还兼任广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负责该路司法监察工作,维护地方治安与法纪。
具体时间不详
曾任两浙东路安抚使
钱宏祖曾担任两浙东路安抚使,此职掌管一路的军事、民政和财政,是地方最高长官之一,体现了其在朝廷中的重要地位。
具体时间不详
卷入弹劾方琢事件
钱宏祖在官场生涯中曾弹劾官员方琢。据记载,方琢因被钱宏祖“诬劾”而获罪,最终被贬谪。此事件反映了当时复杂的政治斗争。
主要官职与影响
对南宋官场的贡献与作用
地方行政经验丰富
钱宏祖先后担任绍兴府、静江府知府,积累了丰富的州府治理经验,在维护地方稳定、发展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司法领域建树
作为广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钱宏祖在司法监察方面有所建树,致力于维护法律公正,打击犯罪,保障民众权益。
军事民政要职
担任两浙东路安抚使,表明钱宏祖不仅在文职方面有能力,在统筹一路军事、民政事务方面也受到朝廷的信任。
社会关系
与他人的重要互动
姓名 | 关系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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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琢 | 被弹劾对象 | 曾被钱宏祖诬劾,后被贬谪封州,于绍定二年(1229年)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