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之泰

1204-1254 | 南宋官员 · 循吏

方之泰肖像
方之泰(画像暂缺,此为示例)

生平简介

方之泰(1204-1254),字严仲,南宋莆田人。他于嘉泰四年(1204年)出生,宝祐二年(1254年)去世,享年五十一岁。

方之泰在南宋理宗时期步入仕途,以其清廉正直、勤政爱民的品格,被誉为“良吏”和“循吏”。嘉定十五年(1232年)进士及第后,方之泰先后担任尤溪县尉、长溪知县事(兼兵马监押)、袁州通判、英德府学教授等职。

在任期间,他注重民生,兴利除弊,深受百姓爱戴。其为官之道,体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为后世树立了典范。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1204年

出生于莆田

南宋嘉泰四年,方之泰诞生于福建莆田,字严仲。

1232年

进士及第

嘉定十五年,方之泰通过科举考试,金榜题名,正式踏入仕途。

任尤溪县尉

初入仕途,担任尤溪县尉

初入仕途,方之泰被任命为尤溪县尉,负责地方治安与司法事务。

任长溪知县事兼兵马监押

治理一方,保障地方安宁

后升任长溪知县事,兼管兵马监押,治理一方,保障地方安宁,深受百姓爱戴。

任袁州通判

协助知州处理政务

调任袁州通判,协助知州处理政务,监督地方官员,为政清明。

任英德府学教授

教书育人,传承文化

曾担任英德府学教授,在繁忙的政务之余,不忘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传承文化。

1254年

逝世

南宋宝祐二年,方之泰逝世,享年五十一岁。

行政成就

对南宋地方治理的贡献

清廉勤政

方之泰为官期间,始终秉持清廉正直的原则,不谋私利,勤于政事,深受百姓赞誉,被誉为“良吏”。

治理地方

在担任长溪知县事等地方官职时,他致力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秩序,使一方百姓安居乐业,是为“循吏”。

教书育人

曾任英德府学教授,在繁忙的政务之余,不忘教育事业,为地方培养人才,传承儒家文化。

社会关系

家族与交游

家族成员

姓名 关系 备注
方壬 祖父
方伯佑 父亲

主要交游

姓名 关系 备注
刘克庄 友人 南宋著名文学家,曾为方之泰撰写墓志铭,并有书跋提及。
方大琮 同僚/友人 曾辟方之泰为官,并有书信往来,可见二人交谊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