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平简介
黄自求,宋代官员,籍贯永福(今福建省福州市永福县)。生卒年不详,是宋代地方行政与财政领域的重要人物。
黄自求通过恩荫制度进入仕途,开启了他的官员生涯。他曾担任知县事,负责地方行政管理,处理政务,维护一方安定。随后,于宋宁宗嘉定六年(1213年)至嘉定七年(1214年)间,出任知潮州军州事,主管潮州(今广东省潮州市)的军政与民政事务,展现了其卓越的治理能力。
嘉定八年(1215年),黄自求被任命为广南东路提举,这是一个重要的财政官职,负责广南东路(今广东省大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部)的财政、盐政、常平仓等经济事务。此职位的担任,进一步确立了他在宋代财政体系中的地位,对区域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黄自求的一生致力于为朝廷和地方服务,尤其在地方行政和财政管理方面贡献突出,是宋代一位值得关注的官员。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时间不详
恩荫入仕
黄自求通过恩荫制度进入仕途,开启了他的官员生涯。恩荫是宋代官员子弟入仕的重要途径之一。
时间不详
担任知县事
初任地方行政长官,担任知县事,负责一县的政务,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
1213年-1214年
出任知潮州军州事
黄自求升任知潮州军州事,主管潮州(今广东省潮州市)的军政与民政事务,管辖范围和责任进一步扩大。
1215年
担任广南东路提举
被任命为广南东路提举,负责该地区的财政、盐政、常平仓等重要经济事务,成为宋代重要的财政官员。
主要贡献
对宋代地方行政与财政的贡献
地方行政管理
在担任知县事和知潮州军州事期间,黄自求致力于地方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民生,为地方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区域财政要务
作为广南东路提举,黄自求负责管理该区域的财政收入与支出,确保国家赋税的征收和地方经济的正常运转,对宋代财政体系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社会关系
主要亲属信息
姓名 | 关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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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定 | 父亲 |